资源税“从价定率”推向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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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资源税“从价定率”推向全国 |
国务院11日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并于2011年11月1日全国推广执行,每年给地方财政增加的税收可能达到600亿元。油气资源税提高后,按静态计算,中石油、中石化等开发企业的利润会相应减少,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也会有所减少。
资源税价格改革后或即将推进改进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以及调整挂靠油种等方面。 油气税率按销售额5%-10%征收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在总结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出修改,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调整原油、天然气等品目资源税税率。除了石油、天然气外,煤炭等其他品目资源税,依然采取从量定额计征的方式。 南都记者从中石油集团了解到,在目前资源税制下,我国实行的是从量计征方式,课税数量即原油8-30元/吨;天然气2-15元/千立方米。改革后石油、天然气的纳税基础则改以销售额为基础的从价定率,譬如,原油为销售额的5%-10%;天然气为销售额的5%-10%。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对资源税暂行条例的修改,除重点调整了油气资源税的计征办法和税率外,还调整了焦煤和稀土矿的资源税税额标准。 其中,将焦煤资源税税额由8元/吨上调至8-20元/吨,其他煤种税额维持0.3-5元/吨不变;而有色金属原矿资源方面,则将稀土矿单列出来并将税额由原来的0.4-3元/吨上调至0.4-60元/吨(与今年3月中旬稀土矿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内容一致),其他有色金属原矿未作调整。 对此,财政部表示,稀土是重要的战略性资源。我国稀土行业存在发展方式粗放、资源过量开采、生态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稀土战略资源安全和稀土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进一步理顺焦煤和稀土资源产品的价税关系,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功能,促进焦煤和稀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生态环境,遏制过度开采和资源浪费,按照资源税暂行条例关于国务院可以决定资源税税额幅度调整的规定,国务院已分别批准自2007年2月和2011年4月起,提高焦煤和稀土资源的税额标准。在这次资源税暂行条例的修改中,将焦煤和稀土矿分别在煤炭资源和有色金属原矿资源中单列,相应提高了这两种重要稀缺资源的税额标准,对其他煤炭资源和有色金属原矿的资源税税额标准则未作调整。 给地方财政增加约600亿收入 自2010年6月1日,率先在新疆实施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以来,何时将改革向全国推广的猜测不断。同年12月1日,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大到内蒙古、甘肃、四川、青海、贵州、宁夏等12个西部省区。 对于改革后对地方财政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资源税属于地方税,按照修改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油气资源税的计征办法和税率,地方财政收入将会增加,对增强地方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治理环境等方面的能力,是很有利的。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按照业内一些专家的匡算,按照石油天然气5%到10%的税率计算,每年给地方财政增加的税收可能达到600亿元。 以新疆为例子:以最早实行从价计征的新疆为例,据中国政府网公开的数据,在未进行从价计征的2010年上半年,新疆油气资源税收入仅为3.71亿元,而在实施从价征收的2010年7~12月,油气资源税收入已达21.64亿元。 油气资源税提高后,按静态计算,油气开发企业的利润会相应减少,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也会有所减少。 譬如,目前中石油在西部的油气资产主要是新疆的新疆油田、吐哈油田、塔里木油田和长庆油田、青海油田、玉门油田、西南油田,涉及的油气产量为3617万吨原油和615亿立方米天然气,分别占中石油油气总产量的31%和96%。 中石化在西部的油气资产主要是新疆的西北分公司塔河油田、河南油田分公司的新疆春光油田和西南分公司(主要是普光气田),涉及的油气产量为710万吨原油和84亿立方米天然气,分别占中石化油气总产量的17%和67%。银河证券分析师裘孝锋认为,按照目前中石油和中石化在西部的实际综合资源税率4.8%和3.5%来测算,5%从价计征在西部实行影响中石油和中石化E PS(每股权益)分别约4分和1分多。综上来看,测算油气资源税5%从价计征从西部实行推广到全国,将影响中石油和中石化EPS分别约为5分和6分。 或改进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 资源税价格改革后或即将推进改进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以及调整挂靠油种等方面。 值得一提的是,自10月9日零时起,发改委将国内汽、柴油价格下调300元/吨,这是16个月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首次下调。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将在现行体制机制框架内,围绕缩短调价周期、加快调价频率,改进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以及调整挂靠油种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 此前,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于9月15日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称,发改委正在进行研究年内推进成品油价格新的形成机制。 事实上,5年多年来,国家出台油气上游的税费政策使得油企上游税费负担加重,往往紧接着伴随中下游的利好政策出台作为一定程度上的补偿。 如,2006年3月25日财政部出台石油特别收益金管理办法,在随后的3月26日和5月24日发改委连续两次上调成品油价格,像汽油出厂价从4400元/吨分别提到4700元/吨和5200元/吨。2010年5月25日,国务院出台油气资源税改革,6月1日起按5%从价计征先从新疆开始试行,随后的6月1日发改委上调天然气陆上出厂基准价230元/千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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